刘治鹏同志当选红星区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7-01-04 08:38:25



1230,红星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在区交通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代表125人,实到代表120人,主要议题是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人大主任、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投票选举中,红星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刘治鹏同志获得赞成票120票,满票当选红星区人民法院院长,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显春同志颁发证书。

在选举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由新当选的红星区(局)长杨军同志领誓。(张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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