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务公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3-12-05 15:12:19


                                          伊春市法院

                                        (2013年8月6日)

    为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提升党务工作水平,根据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以党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为载体,结合伊春市法院实际,认真开展和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为有效开展好党务公开工作,院党组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传达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伊党公办发[2013]1、2、3、4、5、6号文件,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下属支部为成员的伊春市法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跟踪问效。院领导多次听取院党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进一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突出工作落实

我院党务公开工作由以纪检书记于水(正处级)为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杨丽华(副处级)、政治部副主任徐景伟(副处级)为副主任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务公开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政治部、机关党委、计财处、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分别负责组织运行、档案管理、媒体公开工作。为把工作落实落靠,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公开目录,筹备召开了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全院干警参加的深入推进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并按照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时限要求,及时制定了市法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市法院党务公开目录、建立了相配套的九项保障制度,确定了党务公开场所,落实了党务公开载体。

    三、务实工作,增强党务公开工作针对性

按照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结合市法院工作实际,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具体实施党务公开工作: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上的最大化。确定了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等八方面内容。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会议、文件形式。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开展党务公开文件的学习和讨论,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精神的贯彻执行,体现党的政策的权威性。

    2、运用电子政务网络形式。通过市法院网站设立党务公开专栏,适时将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在网络公开,让全体党员和社会公众适时掌握党务公开工作的新信息,切实体现党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3、党务和政务公开专柜形式。结合以往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我们重新设立了党务公开的展示专柜,按着需公开内容的分类要求重新建档立案,适时把党务公开新的具体内容及时入档,方便全体党员和群众查找阅读,体现了党务公开的便利性

    四、总结完善,推进党务公开深入发展

党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凝聚人心,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要从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改进、完善、规范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认识,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发展。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和把握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积极稳妥。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不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为了使这项工作稳步推进,要采取积极稳妥、结合实际的原则,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更好地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