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评比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2016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名单公式如下:
一、“办案标兵”名单
李 利,汤旺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焦 杨,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二、“调解能手”名单
颜士华,嘉荫县人民法院乌云人民法庭庭长
孙海波,乌马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宋晓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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