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6日8:30——11:00,在公判三庭公开审理:再审申请人:张洪军;再审被申请人: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分局,张洪军诉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分局其他一案(2016)黑07行终65号,承办人:谷震墀
发布时间:2016-12-05 1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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