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夫妻双方避风的港湾。许多幸福的家庭基本相似,而不幸福的家庭却是千差万别。有的家庭没有走到婚姻的尽头,便分道扬镳了;有的家庭虽然没有达到离婚地步,但夫妻双方也是同床异梦,整天处于战火之中。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在法院工作二十七年来,最不愿看到的是家庭破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情。“宁折一座庙,不折一座婚”,这是我的人生信条。每当一个家庭破裂了,婚姻结束了,望着那些子女无助的目光,我的心中不免有些凄苦、悲凉和婉惜的感觉。
有一起离婚的案件在我心中萦绕了许多年,尤其是现场那种令人窒息的气氛,女人的哀号,男人的怒骂,财产的纠缠,至今不能忘记。这一次的分家,不仅让我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见证了老法官精湛的审判实践经验,而且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无私,一名法官肩上的责任与使命。
那是1993年9月份的事情,我在民事审判庭任书记员,业务庭转来了一起离婚案件。主审法官王某询问了当事人双方婚姻状况、感情基础、财产等情况,对双方进行依法调解,但没有取得成功。女方宏梅说:“我与树军再婚二三年了,双方没有感情了,他成天疑神疑鬼的,这日子无法过了,坚决要求离婚!”而树军也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双方相持不下,且在庭上相互争吵、谩骂起来,男方言语上有威胁过激的迹向。
对如何处理此案,我们是一筹莫展,不知从何处下手。于是,我们马上向庭长和主管院长孙玉芹作了汇报,孙院长听完此案之后说:要趁热打铁,明天我与你们一起去给他们分家析产。
次日9时,孙院长带领我们审判人员一行四人去了树军的家。而此时的树军不予积极配合,拒绝分割财产。孙院长让我请来了包街的片警予以配合,同是也邀请了街长和邻居等人作为见证人。孙院长义正辞严辞地向树军指出了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使其态度有所转变,积极配合析产;讲明了女方应得的财产应归宏梅所有,她有权带走属于她的财物。同时也劝树军作为一个男同志应宽怀大度一些,不要与女方斤斤计较。见到这种情形和阵势,男方勉强地答应了。于是,我们按照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析产。将归女方所有的衣物、家俱、电器等物品清点完毕,但女方说还要拉走2立方米板材时,男方又不干了。孙院长对树军和颜悦色地劝说起来,最终使他同意女方将板材装车运走。分家析产完毕后,我们并没有马上撤离。孙院长让我写一个分割笔录,把财产分割情况,让在场的审判人员、民警、街长、邻居和双方当事人逐一签字,然后把笔录装进卷宗。整个分家过程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多钟,我们才各自回了家。
在这起分家的案件上,不仅让我看到了孙院长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踏实的工作作风,而且也看到了她的非凡的业务能力,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大开眼界,受益匪浅。把分割情况写成笔录,让在场的每个人都签上字,装卷备查。虽说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此案不管过了多少年,都能反映出原案的本来面貌。
而在现实中,导致某些案件当事人频繁上访缠诉,就是由于个别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过细的记录房屋原始面貌、边界四至不清、家庭财产分配不均、缺少析产分割笔录而造成的。一次小小的分家,看起来不算什么,如果解决得不好,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就会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人民法官就要从小事着眼,从细微处入手,从关心群众的角度出发,努力化解家庭纠纷和社会矛盾,真正的关注民生,解决民生。因此,每名法官只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光荣的使命感,敢于担当,有所作为,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会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公正司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