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马河法院审结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原告孙某某的爷爷孙某生前立有遗嘱,表明自己去世后,该房屋归其孙子孙某某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
孙某家庭成员有四人。由于原告对遗嘱继承案件不清楚如何办理,忽略了其他继承人的意愿,没有告知其他继承人到庭参加诉讼。通过法官耐心讲解后,当事人知道依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案件必须告知其他继承人并经过遗产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后,才能按照遗嘱声明进行继承。经法院告知并依法通知,孙某的四名子女到庭参加诉讼,均自愿放弃对该遗产的继承份额,同意按照父亲遗嘱的意愿,该份遗产由原告孙某某继承。
法官温馨提示:即使遗嘱明确表明赠与给某人,依照法律规定应告知所有遗产继承人到庭参加诉讼,经审理确定遗产继承人均自愿放弃遗产中自己应继承的份额,同意按照遗嘱意思办理,才能按照遗嘱声明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