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法院坚持“四个到位”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6-08-17 10:58:31


    年初以来,按照省高院关于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若干意见,不断强化“案案是环境、人人是环境”的理念,上甘岭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自觉通过执法办案优化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优化发展环境的理念到位。把扶持发展、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司法惠民、促进转型的重要举措,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和谐理念贯穿于审判实践中,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该院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沟通联系到位。深入开展以调查走访、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企业活动,真心诚意地征询企业对法院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措施、服务效果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院领导和院中层干部联系企业制度。

    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到位。在审理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合同的签订,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严格审判执行程序,慎重采取各种强制措施,不轻易查询、冻洁、划拨企业资金和财产;不轻易开警车到企业办案,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经院长审批。

    严明审判纪律到位。该院狠抓审判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做到文明接待、依法解答、热情服务,对于进入立案、审判或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同时,狠抓审判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坚决杜绝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问题发生。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涉企合同纠纷案件8件,由于严格落实上述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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