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纪念“五四”青年节 展示干警青春活力

  发布时间:2016-05-04 21:03:42



伊春中院举办庆“五四”徒步活动


获奖人员合影

    为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4周年和“五四”爱国运动97周年,继承和发扬伟大的“五四”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林都伊春三次创业,加强法院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2016年5月4日上午9时,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团支部组织开展了青年干警健康徒步比赛。

    赛前,市法院青年团员干警积极报名、踊跃参与,共有28名干警参与了此次活动。比赛路线是从山河路至梅花河山庄,全长共计6.8公里。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法警支队裴莹同志获得了比赛第一名,刑二庭葛琦、行装处何苗获得了比赛第二名,办公室邢璐、于雅辉和执行局孙兴宇获得了比赛第三名。

    此次活动得到了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得到了院机关党委和办公室的大力支持。通过徒步比赛,达到强身健体目的,加深了团员青年感情,丰富了干警体育文化活动,展示了法院干警风采,增进了干警凝聚力、向心力、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法院干警携手团结奋进,展示速度激情,共建美丽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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