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伊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岩梅强调,全市法院要坚定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伊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会上,石岩梅从五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来的工作。她指出,全市法院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收案数量激增近四成的困难和压力,脚踏实地,团结进取,审结各类案件12824件,综合结案率92.8%,分别较上年增长44.1%和4.8%,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6.3%,执行案件执结率87.8%,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司法职能作用发挥和队伍自身建设实现了稳步发展。
石岩梅紧紧围绕贯彻相关会议精神的安排部署,强调今年要从五个方面着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一是认清形势任务,着力推进思想统一。要准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坚定性,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大政方针、市委中心工作和省法院工作思路上来,切实解决立场方向问题,增强工作的目的性、自主性和积极性。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推进执法办案。要全面贯彻法治精神,准确适用国家法律,以全局的眼光、担当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依法公正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为社会树立良好导向,为推进依法治市做出担当。三是回应多元司法需求,着力推进司法为民。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回应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四是落实司法改革精神,着力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要端正对司法改革的认识,要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要创新审判管理模式,要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五是打造四铁队伍,着力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按照“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法院队伍”要求,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扎实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先优集体和先优个人,“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调解标兵、调解能手”。石岩梅与市中院班子成员和21个基层法院院长书面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个获得优秀法院称号的院长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他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书面述职述廉。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单玉波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市中院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和政工科科长、受表彰的先优代表116人参加会议。
《伊春日报》、伊春电视台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