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为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上甘岭区法院结合辖区实际,选择了两个条件成熟的社区作为试点,积极推行“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社会效果显著。
社区搭建平台。依托社区调解平台,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法官进驻社区,积极参与化解社区内矛盾纠纷。帮助示范点社区完善软硬件建设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多部门联动推进。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整合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所等综治力量,共同预防和化解社区纠纷。
法官走出法庭,走进基层,贴近基层社情民意,与居民群众近距离交流沟通,了解司法需求,解答法律疑惑,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一年来该院深入到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宣讲法律知识8次,参与指导非诉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10余件,受教育居民达10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社区居民法治意识,有力促进了“大调解”格局的形成。
上甘岭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