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林区法院:真情执行暖民心 人民满意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6-01-20 09:18:14


    “谢谢法官们,我的公司终于有救了!” 1月18日上午,在桃山林区基层法院,领到执行款手捧锦旗的申请执行人关某激动地说。

    2014年3月,辽宁一家企业与当地一家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地有限公司拖欠该企业货款15万元,两年来一直以生意亏损无力支付为由不予偿还,辽宁这家企业也因周转资金短缺面临倒闭的风险,关某无奈诉讼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当地有限公司给付关某所在公司15万元,但当地有限公司并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桃山林区法院执行人员立即深入各商业银行部门查询,结果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境,无法进展。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气馁,重新制定了执行方案,一方面,继续查找被执行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另一方面,多次赶赴被执行公司,向其公司的负责人杨某释法明理,反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并说明不主动履行其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通过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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