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院排隐患提要求确保办公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6-01-15 09:23:33


    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排查出来的防火、防盗、保密、电子设备使用等安全隐患,近日,伊春中级法院印发通知,要求院机关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公环境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通知强调,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干警要做好下班前的安全检查,保证人走灯灭,打印机、电暖器、电水壸等电器必须断电,内外网微机等办公设备必须关机,不在外网上存涉密信息。

    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干警在走廊、审判庭以及卫生间等尽量不打开窗,如需要打开,要在走时关闭。有吸烟的办公室要将烟头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不要将燃烧的烟头直接扔进垃圾筒内。

    通知要求,机关值班值宿的干警除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外,不得交由外单位人员替班,不得将安全门断电,要保证两侧安全门进出必须通过刷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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