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乌伊岭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从严治警、规范管理、保障审判的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确保审判办公场所安全。
导访导诉,职责延伸。该院在门卫处设立法警值班室,实行司法警察每日值班制度。其职责为:来访登记、安全盘查、导访导诉,同时负责来访当事人的接待、分流;引导当事人的诉讼与信访,准确到达相应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接待。
机关巡逻,安保加力。该院司法警察除值班外,还坚持到开庭外围场所、各庭室办公场所进行巡逻。对可能出现的当事人胡搅蛮缠、无理取闹、或其他更为严重事态的,及时进行劝解、制止或司法训戒,严重的及时报告院领导予以司法拘留。坚持下班前做到清场,确保无可疑人员滞留院内。
熟知案情,统筹安排。司法警大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要求刑庭在递交警力申请派遣单的同时将起诉书一并送达警队,并逐案登记,以便警队了解案情,针对案情分析安全隐患,作出预案和防范;针对个案,警队及时召开警务会,有针对性地派遣警力,做到“定人、定位”。各业务庭室需要用警的,一般要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警队递交申请警力派遣单,并注明所需警力、到达的时间和地点,警队及时作出相应安排。特殊案例,向值班法警通报案情,根据案情、场所、旁听人员的具体情况,选择性布置警力,有效定位;向法官通报场内外有关案情信息、群众的反映与不稳定因素,供办案法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