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努力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形成了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发挥班子的表率带头作用。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带头建立院领导班子民主和谐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大家智慧研究决策全院重大业务开展和行政管理事项。召开党组会,集中协商决定人事任免和评先评优等工作。召开审委会,认真行使案件把关权,严格执行审委会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院领导班子作出民主科学决策的表率,成为开展法院各项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
设立纪检监察制度,实现党员教育监督“零距离”。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违反回避规定、办案超期、吃请收礼等问题以及不按时开庭、开庭言行不文明与着装不规范等现象进行监督、提醒。同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督促干警用心履职,确保成效。
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党组成员定期参加支部活动,帮助支部解决实际困难。完善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联席会、发展党员“三公示”、困难党员干警帮扶等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党建工作良好局面。制定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半年一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成绩,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