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与市武警边防支队签订警地共建协议

发布时间:2015-07-03 15:43:29


    为进一步促进和落实依法治市方略进程和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不断弘扬拥军爱民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和谐警民关系。

    7月2日,市法院主管党建工作副院长于水,带领机关党委书记徐景伟、民一庭庭长赵淑杰、行装处副主任科员马丽丽与市边防支队政委刘向涛、支队长董贵、副政委黄芳、政治处主任孟铎共同商议警地共建相关内容,双方本着积极构建“法院主导、警地互动、军人军属受益”调解新格局,以共建促自建,达到双方全面协调发展的原则,共同研究商讨,达成共识,拟定共建计划,签定共建协议,自愿结成共建单位。确定近期由市、县两法院法官深入嘉荫县基层边防派出所开展“三进”警营活动即庭审观摩进警营,法律咨询进警营,法律培训进警营,以此拉开警地共建的序幕。

文章出处:机关党委供稿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