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连续四年获全市工作实绩考核

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12-29 08:04:21


在刚刚结束的全市工作实绩考核总结表彰暨市委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市委授予2010年工作实绩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四年获得这一殊荣。

2010年,市中院在省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和有效监督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推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扎实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紧紧围绕市委“生态立市”战略、生态功能区建设、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林权制度改革,狠抓司法办案,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和谐,审判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得到了省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2010年获得全省先进中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伊春中院的调解经验在去年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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