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三次创业、转型跨越”中心工作和省法院安排部署,以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石岩梅提出的四个必须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司法服务体系、司法为民体系、司法质效、司法文化、司法能力、司法廉洁、基层基础、法院党建八项司法建设,审判质效有了明显提升。
石岩梅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要取得新的发展和新的进步,就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动为大局服务。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依靠党委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全力服务和保障市委工作大局,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赢得市委的信任和肯定。二是必须坚持争先创优的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在物质条件、保障能力等外部条件都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保持一种昂扬向上的精神,树立当排头、争先进的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积极协调好各方关系,切实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用突出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的重视和群众的满意,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三是必须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保证案件质效稳步提高。执法办案是法院的核心工作,是立足之本,把案件办好,才有说服力,才能不断满足形势任务的客观要求,法院工作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多年来不管外部环境如何变换,我们始终把案件质量效率紧紧抓在手上,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保持了平稳、持续的上升势头,成为全市法院工作稳步发展的坚强支撑。四是必须坚持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树立厚德崇法的团队精神。尽管前些年大部分法院的工资低、待遇差、条件苦,但我们绝大多数干警扎根林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热情和精力全部倾注到审判事业中来,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这就是我们的职业操守和奉献精神,也凝聚成了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崇法厚德的团队精神,形成了我们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推动着伊春林区的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今年1至2月份,全市法院综合结案率为72.33%,同比上升1.28个百分点。全市基层法院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和撤诉率为95.59%,同比上年同期上升3.64%,其中,调解率为77.35%,同比上升0.61个百分点,撤诉率为18.24%,同比上升3.03个百分点,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结案率为99.48%,同比上升7.87个百分点,执行案件执结率为77.9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5.4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