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林区法院:回访调解案件 做到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5-05-20 10:46:16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调解案件回访制度,做到调解一件,巩固一件,年初以来,所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98%,巩固率达100%。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克服辖区山高林密、道路崎岖、交通不便的实际困难,对每件调解案件都进行重点回访,并根据案件本身的情况,采取电话访、信函访和登门访等方式,做到随时访、月度访和季度访,同时还要访一访邻居、同事、亲人、家人和社区人员等,尽量多了解、多听到一些反映,以便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从而避免了当事人之间新的矛盾日积月累再次起诉或上访,有力促进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