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林区法院开展春季护林护农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20 10:41:27


    为提高林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保护林区生态资源,防止出现扩地头、拱地边子和随意烧荒等违法现象发生,入春以来,桃山林区基层法院组织林场法庭开展了护林护农法治宣传活动。

    该院根据山上林场职工群众春季农忙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征地的作用,利用巡回办案、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山上各基层林场、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地点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站接待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受到林区群众的普遍欢迎。截止5月20日,共向林区职工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现场解决矛盾纠纷32起。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