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实现“开门红”

发布时间:2013-03-07 09:23:26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了审判工作“开门红”。截至2013年2月19日,共审结各类案件38件,其中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100%。

    一、实行“五全调解”。根据不同的案情、不同的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形成院长、庭长、案件承办人多层次参与的全方位调解机制,把“五全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二、提高案件质量。以“三评查”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职能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三、加强审判指导。充分发挥审委会的审判指导作用,对疑难案件一律由审判委员会讨论,进一步强化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有力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四、设立“绿色通道”。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基层、上门服务活动,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社区、林场,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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