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始,市中级法院按照省法院法警总队和中院党组新一年度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本单位安全保卫检查工作,查找漏洞,排除人为事故隐患,保障法院办公秩序。
一是“人保”与“物保”相结合,严格落实安检、押解制度。严格落实审判区和办公区分离制度、身份登记制度、规范化押解制度,对来访人员做到逢进必检,押解被告人按照标准严格执行。明确安全责任与分工,定人、定岗、定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所有警用装备、设备做了集中检查,对陈旧、不灵敏的警械装备集中处理,配置新装备,保养安检设备,提高安全检查的能力和效率,保证安全警卫的判断、控制快速、准确、有效。
二是“全面”与“重点”相结合,严格落实庭审安全。严格履行庭前、庭中、庭后值庭、看管制度,确保庭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押解、传讯、被告人就餐、如厕等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做重点预防。密切关注当事人动向,主动采取措施防止异常情况发生。严格押解车辆的规范管理,专车专用,出勤前都要对车体进行全面检查,押解前负责人随机选取,定制多套押解路线方案,做到押解路线保密。
三是“即时”与“长效”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检查制度。将日常检查、值班排查等长期制度与短期定期抽查相结合,通过监控设备密切监察全院的动态,重点关注民事审判庭、调解室、信访办的情况;深化队伍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教育和培训,提高法警队伍战斗力和警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