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从两年一度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次受表彰的85个“全国优秀法院”中,中院只有5家。2月27日,省法院院长张述元接见了我省全国法院“双优”暨办案标兵代表。伊春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石岩梅受到接见。
2007年以来,伊春中院以创建“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以创建“四优”法院为载体,不断加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质的飞跃。在全省法院目标考评中,连续六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市委评定为优秀单位,市中院党组被评为“优秀班子”;2007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抓诉讼调解和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会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被通报表扬,并作经验交流;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孙玉芹、“全国优秀法官”于能凤、“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迟福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田爱民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两级法院共有258名个人和106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