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抓好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实现“八项司法建设”工作任务提供廉洁保障

发布时间:2013-03-05 11:37:12


近年来,伊春市中院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和省法院的支持及指导下,紧紧围绕“八项司法建设”工作任务目标,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牵动,以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完善廉政监督方式和构建廉政制度体系为抓手,全面深化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促进了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八项司法建设”工作任务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廉洁保障。

一、丰富教育形式,在廉政文化教育上抓落实

近年来,市中院对廉政文化教育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廉政文化教育方面工作。通过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形式,把廉政文化教育渗透到法院的角角落落,使干警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潜移默化,达到公正高效办案的目的。一是拓展廉政文化载体。市中院在内部网站上开辟了廉政警示教育专栏,设立了纪检概况、廉政规章、警言警句、先进典型和警钟长鸣等栏目,将有关规章制度及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警示片在网上登载供干警学习;同时,新建了近400平方米的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立案大厅、审判大厅的走廊和电梯间的墙壁上设置了以廉洁司法警言警句和廉政书画为内容的宣传图板;在共享大厅大屏幕滚动播放以“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为内容的各项廉政规定,加强了干警的廉政观念教育,培养了干警的廉政意识,使廉政观念入脑入心。为广泛宣传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市中院还积极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在我市电视台开设了每周一期的“林城法苑”专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创新廉政文化形式。在每年春节过后,市中院都会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开春第一课,公布廉政建设方案,完善廉政建设措施,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之后,全体与会人员集体进行“廉政宣誓”,促使干警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努力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另外,每年还坚持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月活动,活动中,从院领导到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大家深入学习、积极讨论,并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写出心得体会,进行学习交流。此外,还组织干警收看宋鱼水、任长霞等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电教片,使广大干警学有目标,赶有方向;组织干警到市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接受现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在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廉政文化演讲等活动,并把工作中涌现出的反腐倡廉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及时编制成快板等节目,在每年文艺联欢会演出,讴歌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大家创先争优。市中院每年都会对全院干警的家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干警在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生活,征求加强对干警进行八小时之外监督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三是营造浓厚廉政氛围。为在全院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市中院请我市书法爱好者书写了警言警句后装裱制作成匾额,悬挂于每名领导干部办公室醒目位置,同时,为每位干警制作了由自己编写的廉洁司法箴言桌签,使大家处于浓厚的廉政氛围之中,起到随时见,随时想,随时警示教育的效果。另外,为还积极开展读廉政书籍,学廉政知识,讲廉政事例活动,市中院新建了廉政文化图书室,充实了必要的有关廉政方面的书籍、音像材料等,丰富了廉政文化教育载体,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质量,在全院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浓厚廉政文化氛围,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完善监督方式,在廉政监督上抓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审务督察工作。自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以来,市中院为深入推进审务督察工作的开展,先后多次召开党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务督察工作落实情况。市中院将审务督察室单列,编制3人,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暂由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兼职),专职督察员1名,此项工作市中院已于年内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委呈报了增加编制的请批报告。所辖各基层法院也都明确1-2人的审务督察工作专职负责人员。全市两级法院有专职审务督察人员27名,并且这27人在省法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和业务考核均中均已顺利通过,取得审务督察执纪资质。同时,全市两级法院又在审管办、审监庭、立案庭等部门的业务骨干中确定了50名兼职审务督察人员,为审务督察队伍建设提供了人员的保障。另外,为使审务督察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依据,市中院制定印发了《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明察暗访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为审务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机制的保障,从而促进审务督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地开展。二是推行兼职廉政监察员制度。为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法院“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市中院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和办公室、行装科、技术室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任命12名政治素质优秀、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的部门副职领导作为兼职廉政监察员,兼职廉政监察员实行“一岗双责”,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担负着本部门有关纪检监察的一部分职能,发挥着“一线”的监督作用,从而形成廉政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市中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听取他们汇报本部门落实反腐倡廉设各项工作和对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和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另外,还要求兼职廉政监察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促进“阳光司法”,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及法院工作有正确的认知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公众满意度。三是积极接受外部监督。首先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07年以来,市中院先后15次向市十二届人大作法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市中院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余人次,主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82份,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调研12次,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 其次是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市中院严格执行《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意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针对特殊案件及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均开庭审理,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2007年以来,共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73次,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然后,是认真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为了进一步增强审判、执行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市中院从2008年起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有关单位和社区等聘请了12名资深社会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邀请他们参与法院的庭审观摩、抽查案件和查访活动,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同时为监督工作的更好开展,市中院及时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执行款物的管理规定》、《信访接待管理规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等规范化制度措施,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三、构建制度体系,在制度的建设上抓落实

     近年来,我市中院结合“廉政制度建设年”和“廉政制度执行年”等项活动的开展,编印了包括队伍建设管理、司法业务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在内的《伊春市法院三大管理体系制度汇编》,初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市法院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加强队伍管理方面。先后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并切实予以落实,提高了班子科学决策、民主议事的水平,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战斗力。同时,我院还制定完善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此不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和宗旨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此外,市中院从抓法院形象入手,制定出台了《职业行为规范》、《职业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文明礼仪规范》、《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抓好立案、送达、庭审、调解、接访等各个环节,督促法官遵守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引导干警从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养成符合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职业特征的行为习惯,树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心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审判业务管理方面。市中院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入手,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对立案、移送、审前准备、排期开庭、送达、保全和调查、开庭审理和执行、审限监督、卷宗归档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明确每一个阶段的具体要求和职责,要求审管办通过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把好审限关,严格杜绝超审限问题的发生。从加强庭审规范考核入手,制定完善了《庭审规范考核评议办法》,对庭审礼仪、庭审内容、庭审规范、庭审效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规定审判委员会及业务骨干不定期旁听评议庭审,对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做出整体评判,针对庭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通报全院干警,促进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提高。从强化法律文书质量入手,制定完善了《裁判文书制作若干规定》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标准》,对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叙述事实、证据运用与采信、事实认定、裁判说理、语法文字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审管办定期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有效提高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同时,为加强案件质效评查,强化案件质效观念,我院制定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各部门审(执)结案件的报送程序、各类案件评查标准、责任承担标准、奖励与处罚标准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对案件,特别是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并召开分析通报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促进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的全面提升。 另外,为加强信访机制建设,妥善化解信访矛盾。通过《信访工作暂行办法》、《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接待来访工作制度》等项制度的完善,对来信来访的登记、转办、答复、归档等各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了以信访办为龙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抓信访工作的格局。三是加强行政管理方面。市中院针对行政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机关大楼管理规定》、《值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等多项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院里院外环境清新整洁,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与此同时,还制定完善《行政公文处理办法》、《重大事项登记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务接持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公章管理使用办法》、《保密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

伊春市中院通过深化廉政文化教育、完善廉政监督方式和构建廉政制度体系等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带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助力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推进,为法院实现“两创”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自2007年以来,先后有106个集体和258人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连续六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单位,连续六年被省法院评为优秀法院或先进法院,2009年被省法院确定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示范单位,2010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11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同时,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孙玉芹、全国法院调解能手迟福志等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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