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及省法院和市纪委的“十项规定”,市中级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
一是加强工作纪律。要严格上下班制度,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严禁串岗闲谈,严禁在办公室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是树立良好形象。司法为民、惠民的具体措施要落实到位;干警在接待群众时要热情周到,以诚相待;法官庭审时要使用标准法言法语;干警衣着规范得体,举止文明,体现法官的良好素质。
三是压缩会事活动。除急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会议外,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全院大会,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开。要开短会,讲短话,减规模,求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原则上各类文件材料通过法院内网或电子邮件发送传达;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压缩行文篇幅,提高文字质量,避免空话套话。必须上报、下发的纸质文件以及裁判文书,在确保准确无误后,双面打印,厉行节约。
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严格执行《法院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警车的管理,实行双休日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防止公车私用;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