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法院发挥陪审员“三大优势”提升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5-04-03 09:12:56


    近年来,铁力市法院借助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来自民间,知识结构全面、群众基础厚重的独特的“三大优势”,在促进案件质效的提升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在民商事案件中,对于技术性强的案件,充分发挥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民陪审员,为法官在办理房地产、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纠纷案件中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在青少年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借助人民陪审员来自学校,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做好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发挥群众基础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案件的审理中可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裁判结果兼容民心民意,更接地气,法官的法理与陪审员的情理交融,更让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以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挥女性陪审员优势。充分发挥女陪审员所特有的平和稳定、细致耐心,以及善于沟通、重视教育感化的陪审方法,在婚姻家庭纠纷中,能善于找准当事人矛盾点,巧妙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化解双方怒气和误解,敦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在未成年人常见犯罪案件中,充分发挥女陪审员母性的情感力量,注重用情感感化犯罪未成年人,从而起到最好的挽救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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