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市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以保持法院队伍纯洁性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夯实廉政根基,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打造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为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涌现出一批公正清廉、纪律严明、爱岗敬业、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中院决定:
授予美溪区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于虹等11名同志为“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以更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市中院号召,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公正司法、廉洁奉公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职业操守。以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落实好我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12年度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