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调解标兵”、“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数量多、审判质量佳、调解效果好的“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调解标兵”、“调解能手”。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鼓舞士气,市中院决定:
授予嘉荫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兴全等9名同志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铁力市人民法院郊区人民法庭庭长刘铁军等19名同志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荣誉称号。
授予带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立新等8名同志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调解标兵”荣誉称号。
授予朗乡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苏兆辉等19名同志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市中院号召,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向他们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高效,司法为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市法院要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继续深入开展“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调解标兵”、“调解能手”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力践行为民宗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跨越、新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2012年度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和“调解标兵”、“调解能手”名单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