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五年子女抚育费 法警异地执行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20 14:52:21


前不久,省伊春市友好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拖欠达五年之久的子女抚育费案件,当执行法官将执行款5000.00元交给申请人王某后,王某感动得热泪盈眶,王某抓住执行法官的手不住声地说,谢谢!谢谢!你们是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啊。

2007年,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赵某离婚后,赵某就到绥化市打工去了,再没有回到过友好区居住,其婚生子女随王某一居生活,赵某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200.00元,赵某因去了绥化市打工,所欠子女抚育费一直没有给付。

王某到法院申请执行,赵某始终处于下落不明状态,王某只知道赵某在绥化市打工,具体住址不祥,也不能向法院提供赵某的任何财产线索。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工作认真细心的司法警察在办理其他案件中得知王某在友好区还有一个哥哥,王某是否和其哥哥有联系呢,如果有联系,不就可以找到王某了吗?经过作其哥哥的思想工作,王某的哥哥向法院提供了王某在绥化的具体住址。

一名法警协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绥化市,很快就找到了赵某,赵某在绥化市再婚,又开了一家小型饭馆,看到友好法院法官来找,当即给付了拖欠的子女抚育费,并表示,今后每月按时将子女抚育费打到王某的帐号上。直至子女满18周岁时止。一起拖欠五年之久的子女抚育费案件顺利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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