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法院注重刑事审判工作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2014-12-17 08:40:03


    在能动司法理念的引导下,红星区人民法院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方式,在刑事审判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确保法律效果的同时,积极追求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延伸职能,创新司法,让审判接地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积极向受害人近亲属,案发地、被告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群众以及其他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组织或单位进行走访调查,或依法委托相关部门调查评估,以确定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对拟判刑罚的社会反响进行充分研判,为准确定罪量刑奠定基础。

    公开审判,阳光司法,让审判更透明。依托刑事审判公开原则和量刑规范化制度,实行审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制度,让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大宣传,回应关切,对于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针对审判过程及判决结果中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问题,及时通过网站等媒介进行解释,通过文件向相关部门释明,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提升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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