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法院远赴吉林依法收缴扣押在案房屋

发布时间:2014-12-03 16:17:33


    近日,西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用骗取的钱款购买了榆树市八号镇十号村五组的房屋一户,该房产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判决依法收缴,返还被害人。

    该院执行局为了尽快把房产返还被害人,不畏路途遥远远赴吉林,前往榆树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细致工作,将被告人用诈骗所得钱财购买的房屋交给被害人,使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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