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切实依法解决群众放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友好区法院开展了从今年11月开始到2015年3月止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这是继清理执行积案以来,又一次专项行动。
为搞好这次专项活动,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包案组,各包案组对所负责案件清理,领导小组每周集中听取研究一次工作情况,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专项行动中,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沟通,形成专项活动打击合力,该院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将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通过信息网络,发现被执行人后,立即控制,并移交法院。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只要不是老、弱、病、残、低保的,一律采取拘留惩戒措施。他们注意把握政策尺度,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真正原因搞清,对于确因家庭困难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另当别论,对于那些对裁判文书不服或其他种种借口不履行的一律拘留惩戒,对情节严重的按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该院还在电视、报纸、网络上进行宣传,将活动的目的,意义向广大群众宣传,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双微一网”、《友好电视台》、法院公告栏、《林城晚报》上公布,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