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警察仪表、言行举止和服务态度,年初以来,桃山林区基层法院做到“三抓”,抓规范庭审礼仪,做到司法警察值庭遵守法庭规则,仪表规范,保持威严肃穆,增强当事人信任感;抓规范着装礼仪,严格按照着装规定着装,严禁出现乱着装、不按规定着装情况,保持良好仪表,提升司法警察精神面貌和职业归属感;抓规范语言礼仪,要求司法警察使用法言法语,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杜绝了粗暴、斥责和冷、硬、横等态度和行为。截止10月22日,押解人犯23人次,值庭15人次,协助执行18人次,没有出现任何差错,树立了司法警察公正执法良的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