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4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美溪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贪污案件,由院长梁艳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开庭前,院长梁艳杰认真阅读了全部卷宗材料,与其他两位成员进行了庭前讨论,明确了案件的疑难点,并列出庭审提纲。庭审中,院长梁艳杰积极发挥审判长的职能作用,确保庭审有序规范进行。合议庭成员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后,庭上相互交换了意见,对于被告人真诚悔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服法的表现,当庭依法作出了被告人李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判决。
美溪区法院实行院长办案工作制度以来,改变过去院领导只听取汇报、审批案件的做法,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院长审案已成为制度化、常态化。截止日前,该院3名院领导共参加审理各类案件10余件,不仅减轻了一线法官办案压力,而且还提升了办案质量与效率,加大了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增加了执法环节的透明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