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马河区法院以建全和完善制度体系为抓手,按照办事有章程,行为有规范的原则,将政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纳入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该院组织各部门结合工作的实际,认真查找原有制度体系中政务管理方面的空白和缺陷,指派专门人员对政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一个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的完整制度体系。
该院在建全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由院领导亲自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制度体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