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法官生涯百味》一文,让我久久陷入沉思。
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灵魂。不同的人生信仰体现着一个人生命的宽度和厚度,也决定着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一名人民法官没有自己的职业信仰,就犹如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
我们这一代在法制社会建设起跑线上行进的法官们,注定了要更多的经历摸爬滚打的磨练,要经历比后人更多的世态炎凉,要经受权力的压制干扰和舆情的非议,这就更需要我们坚守法官的职业信仰。我们要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我们要坚守的是对宪法法律的无尚尊崇,对公平正义的永恒守护,对人民权益的坚贞维护。
崇尚宪法法律是人民法官最基本的职业信仰。马克思说:“除了法律,法官没有别的上司。”我们人民法官要将宪法法律视为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荣誉。对宪法法律的信仰要从内心深处产生的对宪法法律神圣的价值追求和信念,要深深地植根于内心深处对宪法法律高度的理性认同和情感投入。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在内心确立并坚定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并将这种信仰作为工作中的永恒思想动力。
守护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最重要的职业信仰。法官是“正义的化身”。西方人将法官描绘成一手持剑、一手擎天平的正义之神。全世界各国都有一个共同的法官的标志:那就是天平!其意在:法官审理案件,应当像天平一样保持不偏不倚。用老百姓朴素的话来说,就是一碗水要端平。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在内心深处确立并坚定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并将这种信仰作为工作中的永恒精神支柱。
维护人民权益是人民法官最崇高的职业信仰。我们人民法官应当做到亲民、爱民、为民,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在实践中践行司法人民性的理念,增强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感情认同,以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给予当事人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拉近距离,赢得当事人的真挚感情。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在内心深处确立并坚定对人民权益的信仰,并将这种信仰作为工作中的永恒价值追求。
坚守法官的职业信仰是每一位人民法官的责任。法官缺失职业信仰,就容易导致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坚守法官的职业信仰,就要克得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坚守法官的职业信仰,是我们人民法官永远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