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伊岭法院规范陪审工作管理

发布时间:2014-09-25 15:48:48


    为使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今年以来,乌伊岭区法院采取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从严把住“入口”,注重能力水平的提升,积极发挥陪审作用等措施,有效促进了陪审工作的健康发展。

    该院成立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和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机制,明确政工科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任免、考核、履职、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设置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在工作室配置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办公用具。

    在选任环节,坚持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和提请任命,从多部门的代表和街道、基层干部中,把热心陪审工作,文化素质较高,综合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陪审员。9月底,对新任命的1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由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等资深法官进行法律讲座,以规范和强化人民陪审员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掌握询问技巧和分析判断证据以及评判案件的能力。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素质的提升。

    根据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审理涉及其对口专业的案件;把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安排给具有审判长资格的法官共同承办,确保庭审的质量和效率;在庭审日期和时间上,做到预先安排、提前通知,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交叉冲突;合议时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就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讨论; 着力在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中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基层、群众公信度较高的优势,注重参审的质量和参审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田爱民    

文章出处:乌伊岭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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