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法院“四项措施”规范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4-09-23 14:52:57


    今年以来,新青区法院不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在为档案室更新、改善设备的同时,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首先是加强了档案归档工作,规定各类案卷结案后一周内必须归档,抑制住了归档不及时的状况。其次是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归档案卷均能及时准确地录入微机,形成档案归档、录入、查阅的一体化,使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信息管理。再次是强化了档案借调工作,制定严格的调卷制度,采取由庭室领导、主管院长、院长三方批准,层层把关制,防止了调卷的随意致卷宗丢失、管理不善等情况发生。第四是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与考评挂勾,改变了以人管人的工作模式,形成一种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制约人、以制度监督人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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