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法院:让赖者无信不立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4-09-09 16:04:49



伊春法院:让赖者无信不立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9月9日,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伊春市诚信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刚就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办法进行了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刚在回答记者时指出,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将主要通过限制其高消费,重点是依法对纳入失信名单中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出国出境以及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以及市中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共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进行“曝光”,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会上,市中院公布了两级法院首批37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8家失信被执行法人名单。

    会后,对当天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法人,市中院已向航空、铁路、金融等有关部门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一系列的惩戒措施,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践诺守信、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杜鹃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高院 哈尔滨中院 齐齐哈尔中院 牡丹江中院 佳木斯中院 大庆中院 鸡西中院 七台河中院 鹤岗中院 双鸭山中院 黑河中院 绥化中院 大兴安岭中院 农垦中院 林区中院 铁路中院